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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人

时间:2021-06-16 来源:

邢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人

根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派遣到邢台市公安局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数、对象及工作内容

招聘人数、对象:详见附件1;2021年邢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息表;

工作内容: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邢台市公安局主要从事留置看护、巡逻等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警务辅助工作。因工作性质特殊,需长期在岗工作,遇有紧急任务时需长时间封闭管理。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按照规定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工作证件、服装样式和标识由公安机关确定;根据工作需要,警务辅助人员可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或使用武器,不从事执法工作。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拥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依规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自愿从事留置看护、巡逻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自觉保守国家秘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邢台市户籍(含县、市、区),户籍在册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11日;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11日至2003年6月11日期间出生);

(五)截止到2021年6月1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的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六)现有邢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均可报考,但不包括在公安机关从事膳食、保洁、保卫等不涉及警务工作的后勤人员及社会志愿者、治安志愿者等社会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肥胖症等,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1.75米以上 (其他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开除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组织、串连、煽动非法聚集,参加“非访”活动的;

6、有用卡恶意透支、恶意骗取银行资金等个人不良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巡逻等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21年6月 11 日至2021年6月 15 日,在邢台人才网、邢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邢台公安公众号发布招聘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8:30-6月21日17:3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3、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交纳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6月17日8:30-6月22日上午12:00.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根据报名人数,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可对招聘人数进行调整。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严格执行公开考试的有关规定。

(5)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对提交审核报名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3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将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节假日顺延)。“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操作。考试报名费每人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邢台市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7、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名网站还将在考前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以邢台人才网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三)笔试

考试时间:考生笔试时须携带 《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内容为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入闱。

按考生职位将笔试成绩排名,依分数高低按不高于1: 5比例进入资格审查,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邢台人才网(www.xtrcw.com)、邢台公安公众号及时发布,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3、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学网学历认证打印页2份;

4、退伍证原件、复印件2份;

5、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同版照片8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6、应届普通类毕业生须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

(五)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试。针对此次报考对象,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体能测试单项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发放《体能测试合格证》,不计算具体成绩(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后)。

(六)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排名,依分数从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合格证》、《面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合成后,依分数高低按1:1比例进入体检。

合成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参加体检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合格证》、《面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其中现在的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政审合格证明;其他考生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合格证明。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九)聘用

1、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名单在邢台人才网、邢台公安局门户网站和邢台公安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第三方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由第三方派遣到邢台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管理使用。

4、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继续使用。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第三方与本人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5、在招聘人员不足情况下,启动储备机制,因名额有限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保留考试总成绩一年,进入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储备库,遇有报考职位空缺时,可以按高分到低分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邢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管理办法》执行层级工资,进行层级晋升,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2090,包含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1790/月,绩效工资月平均3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满合格后,转正执行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工资。根据岗位需要,增加特岗绩效工资。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体测、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在市纪委、人社局、公安局的指导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笔试成绩、体测成绩、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息全部在邢台人才网、邢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邢台公安公众号发布,请广大考生关注并及时查看息。

报名咨询电话:0319-2135580

监督电话:0319-2202758(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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