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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邯郸邱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20人公告

时间:2020-12-19 来源:

2020年河北邯郸邱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2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我县乡镇全额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名乡镇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邱县乡镇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2名),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18年和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2月23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报考者应具有邯郸地区户籍或邯郸生源地。户籍以2020年12月23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邯郸地区户籍是指本人具有邯郸地区常住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邯郸地区常住户籍的,可视为具有邯郸地区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考务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见(详见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下《报名通知》)。考生可在《报名通知》内复制报名系统地址链接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8:30至2020年12月27日17:30。

3、资格审查及缴费: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7日17:3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提交报名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驳回”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驳回原因,修改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2020年12月27日17:30考生息锁定,驳回修改端口关闭,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名息;审核状态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也不能再修改息;同时关闭缴费端口,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的考生也不能再缴费(建议考生切勿在接近报名截止时间时报名,一旦发生误填、错填、耽误缴费等情况将无法修改)。

(4)报考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5)进入报名界面以后,考生可以实时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含未交费人数)。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三天后到邱县县委组织部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准考证》打印的时间、笔试地点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3、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记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确认单》在报名系统自助打印。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准备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以及学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3、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在报名系统自助打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从外地聘请专家评委(每组7名)。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后续环节。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日内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当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封闭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缴纳。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并对递补考生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形式及待遇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各乡镇具体空编情况,对拟聘人员分配到相应乡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县委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列入乡镇全额事业编制。新聘用的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要求

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本公告组织实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计划、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关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招聘息而未参加招聘的,由考生负责。考生在网上注册报名、提交审核、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操作,因错过时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结合岗位性质,本次招聘岗位主要面向热爱乡镇工作,有意愿扎根邱县、服务基层的邱县籍返乡大学生。

(五)本公告由中共邱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8350030(邱县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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