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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8万元!邢台公安公布举报方式……

时间:2022-07-26 来源:邢台公安

邢台市公安局

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一、举报爆炸物品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1、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1万元至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2、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1万元至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3千元至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3、举报合法爆炸物品从业单位违规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4、对举报线索查实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按照收缴爆炸物品数量对举报人实施奖励,每发雷管奖励300元。

二、举报枪支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1、举报合法配枪单位违法违规购置、储存、使用枪支弹药,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2、举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1万元至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3、举报非法持有、私藏猎枪、射击运动枪、自制火药枪,经查证属实的,1支奖励1万元,2支奖励2万元,3支以上的奖励5万元。

4、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经查证属实的,1支奖励3万元,2支奖励5万元,3支以上的奖励8万元。

5、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子弹,经查证属实的,1发奖励50元,50发以上的奖励5000元。

三、通过举报破获重大案件奖励标准

通过群众举报,破获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3万元至8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四、多人多条举报线索奖励认定标准

1、对同一人提供多条线索的,查实一条奖励一条。

2、对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原则上只奖励首先举报人,也可由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根据举报时间、举报信息、准确程度等提出奖励意见;

3、对多人联名共同举报同一事项的,按照一起案件进行奖励,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奖金,协商不成的,由负责奖励的公安机关决定。

本标准中“以上”均含本数,本标准中所指爆炸物品、枪支应经公安刑事技术部门鉴定确认。

举报电话:

0319-2962519(工作时间);110(昼夜);

联系人:

陈警官15703195559

刘警官13393098890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

邢台市信都区钢铁路邢台市公安局北院治安警察支队

邮政编码:054000

邢台市公安局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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