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一人未主动报备,被公安警告处罚!
时间:2022-08-10 来源:平乡县公安局
警情通报
2022年8月2日,霍某某(平乡县寻召乡人)驾车自义乌市返回至平乡县,没有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备,2022年8月3日被集中隔离。其行为违反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措施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2022年8月6日平乡县公安局对霍某某处警告处罚。
平乡县公安局
2022年8月8日
RSS订阅 网站地图 电话:17703540808 Copyright © 2020 邢台123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晋ICP备15003148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