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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2023年公开招聘100名人事代理幼儿教师的公告

时间:2024-01-02 来源:邢台123

内丘县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县教育系统师资短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10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内丘县教育局下属幼儿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与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

内丘县教育局下属幼儿园计划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100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邢台市所辖县(市、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1月8日至2006年1月8日期间出生);在内丘县域任教满五年在岗的非公办教师年龄可放宽40周岁(1983年1月8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严格“持证上岗”,应聘人员须持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内丘县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及《内丘县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需求统计表》(附件2)。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学历、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首日。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三)不得报考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12 月29日通过“内丘人社”和“内丘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114.115.164.85:6500/i-14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9:00至1月12日17:00

     交费时间:2024年1月8日9:00至1月13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考生照片要求:近期蓝底证件照,应光线均匀、正面、无PS美颜、无遮挡、免冠;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

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1.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关于学位查询结果、《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以及岗位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才艺展示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相关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以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报考同岗位中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选岗

同一岗位中有多个聘用单位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自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行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笔试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九)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此次招聘人员不占编制,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为其管理人事档案等有关事项,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工资待遇参照同等条件在编正式教师标准执行;按企业职工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6867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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