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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楼下住户私自搭建阳光房,房顶就在我家窗户下,且距离燃气管道很近……”连日来,信都区凰家公元小区业主张先生多次拨打“百姓热线”,反映楼下邻居在露台上私自搭建阳光房,影响他家安全的事。

现场>>> 三楼露台上建阳光房

记者来到凰家公元小区南门,看到大门西侧二层底商的楼顶即三层露台上建有一间玻璃房。“这间玻璃房就是我楼下邻居私自搭建的阳光房。”张先生说。

走进凰家公元小区,记者来到四层张先生家看到,他家阳台外便是阳光房的房顶,房顶比张先生家阳台窗户稍低。这间阳光房是一间钢架结构的玻璃房,比张先生家的客厅还要宽。记者注意到,一根黄色管道就在阳光房房顶上方。

居民>>> 阳光房影响他家安全

“这根黄色管道是燃气管道。”张先生担心地说,这根燃气管道距离阳光房房顶很近,存有安全隐患。

张先生说,这间玻璃房房顶距离他家阳台窗户很近,通过阳光房房顶轻而易举就能进入他家,太没安全感了。如果下雨天或楼上滴答水,雨水滴在阳光房房顶的声音,也会影响他家。

张先生介绍,这间阳光房从去年开始建。对此,他找楼下邻居协商无果后,便向小区物业和辖区居委会和办事处反映。小区物业和办事处阻止施工,可这阳光房还是建成了,这让他很郁闷。

部门>>> 执法队正走拆除流程

在张先生提供的一张写有《邢台市信都区泉西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8月17日对你单位(你)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涉嫌在未取得审批的情况下,在原房产基础上进行扩建,搭建钢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在8月24日15时前将自行搭建的阳光房进行整改,恢复原貌。通知书右下方盖有“邢台信都区泉西街道办事处”的红章。

为此,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公司,该物业公司赵经理称,他们也反对该户业主建阳光房,并阻止其施工,可现在房子建成,他们没有拆除权利。目前,他们已上报辖区居委会和办事处。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泉西街道办事处执法大队,一位负责人称,他们正走拆除的流程。至于何时能拆除,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还剩有两个程序,应在一个月内走完。他们将程序走完后,便提交法院请求法院强制拆除。“至于法院拆除需要多长时间,我不清楚。”该负责人表示。对此,记者将进行持续关注。

“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后,楼下不但没有拆除阳光房,还继续在施工。”张先生无奈地说,办事处执法大队走拆除流程期间,对方还在对阳光房房顶进行打胶固化房顶等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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